• 2024-05-07 17:35:00
  •   行业动态

 

国家动态

国家医保局 2024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启动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简称飞行检查)工作。

2024飞行检查重点查处五个方面:一是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查处欺诈骗保问题。二是聚焦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以前年度已经重点检查并自查自纠的领域,检查是否按要求自查整改。三是针对“回头看”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关注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是否整改到位。四是聚焦药品耗材网采情况,重点关注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耗材。五是针对收治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多部门 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2024年4月8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分析医保基金安全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医保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要清醒认识医保基金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既要关注医保基金具体使用行为,又要关注医保基金宏观运行情况;既要引导医药机构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又要服务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既要巩固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又要探索预防违法违规问题的治本之策。做好2024年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六个重点:一是强化高压震慑,重拳打击虚假诊疗、倒卖医保药品、虚假购药等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强化飞行检查,做实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三是强化数据赋能,构建“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三道大数据监管防线;四是强化治本之策,从技术、能力和管理等方面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五是强化分工合作,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六是强化纪律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扎实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国家医保局 规范医疗服务和基金使用行为

近日,全国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和飞行检查培训班在天津市成功举办。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清辉出席作动员讲话,并带队在天津市调研医保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与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社区、医保部门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颜清辉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点线面”结合、压茬开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溯源治理,规范医疗服务和基金使用行为。要充分认识法治化建设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根本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严格执法才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要强化飞行检查的统一性、权威性、及时性、规划性、创新性、人文性,做好2024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要善于谋划,讲究方式方法,优化普法宣传。

 

国家医保局 举行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

4月11日,国家医保局举行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表示,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要求,先后启动DRG和DIP支付方式国家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指导各地分阶段、抓重点、阶梯式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3年底,全国超九成统筹地区已经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占比下降到四分之一左右。通过改革,医保支付结算更加科学合理,在群众负担减轻、基金高效使用、医疗机构行为规范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效果。

 

国家医保局 2023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4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指出支付方式改革减少患者看病就医负担。2023年,全国有超9成统筹地区开展了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5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在已经启动改革的统筹地区,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住院医保基金超过7成。2023年完成的2022年度清算数据显示,在101个国家试点城市中,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参保人个人负担较2021年减少约215亿元。

 

国家医保局 第三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座谈会

2024年4月19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第三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座谈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滔出席会议,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景德镇市三三五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10家医院医保办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月20日,国家医保局还将召开两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座谈会,继续听取医疗机构和一线医护人员的意见建议。

 

国家医保局 举办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培训班

4月17—18日,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成功举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班围绕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建设、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维护应用、网络与数据安全、医保便民服务及医保大数据赋能等相关工作开展了培训。

黄华波指出,随着系统更新迭代、数据赋能应用,全国医保信息化发展进入新阶段。下一步,将要聚焦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建设、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全量采集、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和医保码全场景全流程应用四大工程,围绕医保管理服务的最小颗粒度,下大力气下苦功夫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取得新突破。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坚定不移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现开展胰岛素专项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

 

国家医保局 预计每年可为患者节约药费182亿元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以来,中选产品供应总体稳定,预计每年可为患者节约药费182亿元。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及时组织签订采购协议、畅通医疗机构反馈问题渠道、积极协调应对短时间激增需求。

 

国家卫健委基层司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在江苏省东台市召开东部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政策培训暨经验交流会,解读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工作,是推动分级诊疗和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的重要举措,东部地区要率先落实10部门文件精神,按照会议部署,坚持强县域、强基层导向,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细化工作举措,落实省级推动、市级协调、县级实施、医共体执行和反馈的责任,加强监测评价,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稳健发展。

 

《中国医疗保障年鉴》2024年编纂工作推进会召开

4月2日,《中国医疗保障年鉴》2024年编纂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总结2023卷年鉴编纂工作,并对2024卷年鉴编纂工作进行部署动员。

 

国家医保局 召开全国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会议

2024年4月8日-9日,全国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会议在河南郑州召开。会议强调,全国医保经办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医保经办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要更加注重医保服务提质增效、政策执行落地和医保宣传引导。

会议要求,要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落实新生儿出生、职工退休等“一件事”联办,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进经办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医保服务质效;要把宣传做到群众心坎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帮助群众解决医保经办急难愁盼问题;要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健全协商、履约机制,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要树立基金安全理念,强化基金使用管理,抓好预算、结算、清算和核算等环节,推进建立基金预付机制;要深入开展内控规范治理,推动经办系统风清气正。

 

 

地方动态

重庆 2024全市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

4月25日,重庆市医保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2024年全市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系统剖析当前基金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2024年将聚焦六方面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高压震慑,二是做实自查自纠,三是强化数据赋能,加快“基金监管在线”重大应用场景落地应用。四是强化协作联动,五是强化纪律建设。

 

泰州 扎紧织密医保基金监管防护网

江苏省泰州市医保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守正创新、源头治理,探索实施基金监管基层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医保基金监管“五方责任”,扎紧织密医保基金监管防护网,不断巩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其中明确要求加强辅导培训。聚焦建设“素质高、业务强、有担当、敢作为”的网格队伍要求,对网格员进行政策讲解、基金监管实务培训、见习检查培训。2023年,通过跟班、实地跟踪指导等形式,实现网格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1-2轮全覆盖检查,以查促学、以查促办。

 

无锡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医保统筹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无锡市发布《医保统筹基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根据药品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建立无锡市医保药品使用情况监测及药品分类支付范围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将有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易不合理使用、费用偏高且增长异常的药品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设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在其余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本通知自2024年4月28日起执行。

 

北京 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4月17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要求不断完善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机制,及时完成形式审查、数据验证及专家论证,对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费用,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单独支付。

 

江西 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江西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联合制定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将分级结果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加成系数、特病单议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区确定)挂钩,确保与现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相衔接。对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依分级结果不同,设置不同的加成系数管理。其中,每升高一个星级,可对医疗机构加成系数调增0.1%,即原定系数×100.1%,以此类推:对一星级、二星级和无星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加成系数按原定系数执行;三星级调增0.1%;四星级调增0.2%;五星级调增0.3%。在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时兑现。

 

广东 探索更多原创性医改样本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在广州市召开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体改工作会议。会议透露,广东将充分运用15年来的深化医改经验启示,全力谋划新阶段工作;全面总结广东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有益经验,系统梳理“谋定而后动”“以量化促改革”等广东医改探索创新的方法论,以科技和体制创新为带动,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探索更多原创性的广东医改样本,为推进全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动力。

 

湖南 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

为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切实保障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主体实行分类管理,综合运用于信用主体的协议管理、检查稽核、医保信用支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处罚裁量等方面管理服务工作。

对信用等级为A、B等级且不存在失信信息的信用主体,医疗保障部门可以分别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一)对A级机构类信用主体,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宣传;

(二)对A和B级机构类信用主体,在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不高于原抽查比例的50%,对于等级为A的信用主体,原则上省市检查抽查比例不高于30%;对于等级为B的信用主体,原则上省市检查抽查比例不高于50%;减少医疗保障保证金预留比例、提高医疗保障基金预拨付额度等;

(三)对A、B级的机构类、个人类信用主体,在政务服务事项方面提供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便利;对A、B级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费用结算,可探索实行先拨付、后审核制度;对A、B、C级参保人员提供医保信用支付;

(四)国家、省或本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河北 今年实现省级飞行检查各统筹区全覆盖

从4月3日河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和石家庄市政府举行的“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获悉,今年河北省医保局将按照“以上查下、交叉互查”原则,制定省级飞行检查计划,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重点领域,实现省级飞行检查覆盖各统筹区,并对上年度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江西 不将谈判药品纳入病组(病种)计算范围

4月7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谈判药品有关政策规定。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现有谈判药品政策规定抓好落实执行工作。对谈判药品实行单列管理,对“双通道”药品实行单列支付,不将谈判药品纳入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范围;在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时,不将谈判药品纳入病组(病种)计算范围,如已纳入计算范围的,要及时根据谈判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调整该病组(病种)的权重(病种分值)。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机构谈判药品用药品种数不设数量限制或在考核时将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品品种数量限制考核指标范围;不将谈判药品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以及品规限制、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范围。

 

湖南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应急函〔2023〕45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

 

新疆 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

4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提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中医诊疗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不作限制。

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定点评估工作。

 

云南 加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4月3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健全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上门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等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升工伤保险保障水平。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

 

金豆动态

开展校企合作交流,探讨产教融合新方向

4月24-25日,金豆公司分别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院两家高校开展校企合作交流,探讨产教融合新方向。

会上,火立龙详细介绍了公司在数字科技领域的成果、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人才培养画像及未来前景,并表示将积极响应国家就业政策,积极探索新的就业模式,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此次交流,为校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协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新的契机。

金豆公司之校企合作交流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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